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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作者: e503
-- 發表時間: 2012/10/18 05:22am
我們叫它粉靈豆Frindle 「哇!真酷!一個五年級的學生居然可以創造一個全校、全鎮甚至全州都使用的字─Frindle,而不再用以前的字─Pen。」看完了這本書,我不禁讚嘆著,要是我們考試寫錯字,而我們寫錯的那個字就說是我自己創造的字,然後試著讓大家都知道並且會寫自己創造的那個字後,那以後考試就不會發生寫錯字啦!鬼計多端的我「碰!」一聲,想出了好點子:不如我現在就來發明新字吧! 我很喜歡這本書裡的主角尼克,因為他想出來的點子都稀奇古怪,十分有趣,加上他一定會執行他的點子主意,真是帥! 我覺得我和尼克的個性很相近,如果我和他同班,一定可以成立一個「妙點子二人組」,這樣大家可就對我們崇拜不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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