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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[11.22] 六忠 吳冠穎 肯定自己 (http://210.243.21.90/cgi-bin/topic.cgi?forum=22&topic=1236)


-- 作者: 930065
-- 發表時間: 2009/11/22 03:27pm

大意和主旨
這篇文章用了很多例子來告訴大家「父母在家教你做事情,是愛你,不是害你」其中一個例子是:有一次,有一個高中同學在服兵役時,因為沒有把廁所刷乾淨,所以檢察官用指甲在小便池往上刮,居然刮下一層垢,往他嘴裡塞,他認為如果以前有練習,就不會有這種下場。所以我認為,為了我們的未來,為了我們的安全,媽媽才會教你做事,否則你會有像那位高中同學一樣的遭遇。
心得感想
  看完這則故事,我認為應該聽父母的話,有一次在木柵國小一年級時,老師請我去掃地,因為平常家裡都是媽媽在做的,所以不知如何清掃,我將掃把隨便撥一撥,老師看了非常生氣說:「你到底要不要幫忙做事!」當時,我搞不清楚狀況,長大之後,我認為以前應該聽媽媽的話,幫忙打掃,知道掃地的技巧,才不會被老師罵。還有一次在家裡,我在玩電腦,媽媽提醒我電腦遊戲時間到了,我不但沒停還說:「你吵死了!」玩得都沒有節制。所以有一次在電腦教室,老師開放讓我們玩電腦遊戲,因為才剛考完試,所以讓我們輕鬆一下,接近下課了,老師叫我們關機,我卻不理老師,還繼續玩電腦,打鐘了,老師直接把電腦強制關機,還說:「你下次不用玩了。」這兩個例子,都是因為沒有聽媽媽的話,接受生活訓練,而知所進退,這就是生活教育,我們要把握機會,累積自己的智慧,將來才不會被人輕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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