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 作者: e401
-- 發表時間: 2016/01/29 08:29pm
故事心得: 怪咖是指行為舉止跟一般人不一樣的人,看完故事後,我覺得第十六號怪咖是告狀怪咖,他會是一個心胸狹窄的人,如我我是作者,我會描述他是一個只要別人不小心東西掉到地上,他不會幫你拿起來,或是你碰到他,他不管你是不是有意的,都會跑去告狀,他的心胸真的非常非常的狹窄;另外,在班級中我覺得我會獲得「棒球怪咖」的封號,因為我非常熱愛棒球,每週六我都會去打棒球,參加港湖社區少棒隊,在學校我也會跟別人談論有關棒球的事情,下課時也會和同學一起打棒球,有時也會找五、六年級的學長一起玩,我真的非常喜愛棒球,而且有時會不自覺的做出揮棒或投球的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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